中毒
中毒是由于吞服、吸入有毒物质,或有毒物质与皮肤、眼、口腔、阴道、阴茎等的粘膜接触所产生的有害影响。在已知1200多万种化学物质中,能引起大多数意外中毒事故和蓄意放毒的还不到3000种。
权威版
中毒是由于吞服、吸入有毒物质,或有毒物质与皮肤、眼、口腔、阴道、阴茎等的粘膜接触所产生的有害影响。在已知1200多万种化学物质中,能引起大多数意外中毒事故和蓄意放毒的还不到3000种。然而,任何物质过量摄入都可能中毒。药物、家用化学剂、农产品、植物、化工产品和食物原料等都可能引起中毒。鉴定毒物和准确估计产生的危害是成功治疗中毒的关键。可从最近的中毒治疗中心获取治疗各种物质中毒的资料。
中毒可能是由于一次事故或蓄意谋杀或自杀所为。儿童,特别是3岁以下儿童很容易意外中毒,其次是老年人(误服药物),住院病人(医疗事故),和产业工人(暴露于有毒化学物中)。
中毒症状取决于毒物种类、摄入量多少和中毒者个体情况。某些毒物毒性并不很强,需要长期暴露或反复摄入积累量大后才引起中毒。某些毒物毒性很强,只要滴一滴在皮肤上就能造成严重损伤。遗传特性也影响某些物质是否引起一个人中毒。有一些在正常情况下没有毒性的物质对具有某种遗传特性的人可能有毒。年龄也能影响对毒性物质的耐受性。例如,青少年比成年人更能耐受扑热息痛。有些镇静药,中年人服用没有危险,而对老年人就可能中毒。
症状可能并不严重,但很不舒服,如瘙痒、口干、视力模糊和疼痛等,也可能出现很严重的症状,如意识不清、昏迷、心律不齐、呼吸困难和严重烦躁不安。有些在中毒后很快出现症状,而另一些可能要在中毒几小时、甚至几天后才出现症状。某些中毒在重要器官,如肝或肾永久性损伤前很少出现症状。中毒症状与中毒本身一样千变万化。
一、 毒物种类繁多,按其作用分:
1. 局部刺激、腐蚀作用:如强酸、强碱
2. 缺氧:如一氧化碳
3. 麻醉作用:如有机溶剂和吸入性麻醉药
4. 抑制酶的活力:如有机磷农药中毒
5. 干扰细胞或细胞器的生理功能:如四氯化碳
6. 受体的竞争:如阿托品
二、 毒物的吸收、代谢和排出
1. 吸收:可通过呼吸道、消化道、皮肤粘膜等途径进入人体。工农业生产中,毒物主要以粉尘、烟、雾、蒸汽、气体的形态由呼吸道吸入。生活性中毒中,毒物大多数是经口食入。少数脂溶性毒物如有机磷农药可通过完整的皮肤和粘膜侵入。
2. 代谢:毒物进入血液后,分布于全身。在肝脏通过氧化、还原、水解、结合作用进行代谢。大多数代谢后毒性降低,也有少数代谢后毒性反而增加。
3. 排出:气体和易挥发的毒物吸收后,一部分以原形经呼吸道排出,大多数毒物经肾脏排出;重金属多由消化道排出,铅、汞、砷等可由乳汁排出。
三、 影响毒物作用的因素:
1. 毒物的理化性质
2. 个体的易感性
急性中毒需要及早作出诊断,慢性中毒如不注意病因,往往容易误诊、漏诊。职业中毒的诊断必须持慎重态度。
立即通知中毒控制中心,在专业救护人员未到来之前,可开始初步救助。首先要确定中毒者是否有呼吸和心跳。需要时,应进行心肺复苏(CPR)。
应保留呕吐物标本与容器,鉴定毒物,进行治疗。在中毒原因不明时,应设法通过实验室检查,鉴别何种物质中毒。血液检查可能有帮助,但通常分析尿样更有帮助。可以用胃管从胃中抽出胃内容物,送实验室分析、鉴定。
食入毒物,应尽快催吐,除非呕吐会引起进一步损伤。不应催吐的情况有:尖利的物体、石油产品、酸和碱液。如果中毒者有昏睡、意识丧失或抽搐时,不应催吐,因为呕吐物可能引起窒息。吐根糖浆常用来催吐;标签上印有用量说明。如果没有吐根糖浆,也可用肥皂水。
在医院,医务人员用另一些方法给中毒者洗胃。他们把橡皮管经口或鼻插入胃中吸出胃内容物并用水清洗胃。也可以通过胃管给活性炭或让病人吞服活性炭。这种化合物可以吸收大量的毒素,防止毒素进入血液。
任何暴露于有毒气体的人都应尽快撤离中毒现场,最好送到空气新鲜的地方。急救人员到达后,应立即给中毒者输氧。
在化学液体泄漏事故中,所有被污染的衣物、鞋袜都应立即脱去。彻底清洗皮肤。如果眼睛受到沾染也应用水冲洗。救护人员应十分小心,避免受到沾染。
一旦有毒物质通过胃肠道、皮肤或肺吸收,很快会扩散到全身,大部分毒物由肝脏解毒或从尿中排出。治疗应尽快解毒,排毒和设法逆转中毒的影响。
静脉输液使中毒患者保持良好的水合作用,并维持尿量。液体中可加入弱酸或弱碱,以增加毒物排入尿液的量。静脉输液可用能与某些有毒物质,特别是重金属结合的化学药物,以中和并排出有毒物质。不易从血中中和或排除的有毒物质,需要透析排毒。
如果有特效解毒药,应尽快应用。如用抗地高辛抗体治疗地高辛过量。纳洛酮治疗吗啡和海洛因过量。
另外的治疗应根据中毒症状和摄入的毒物而定。如吗啡、海洛因或巴比妥酸盐过量,引起呼吸停止,需要用呼吸机。由镇静剂、一氧化碳、铅或其他抑制神经系统的化学物质中毒,引起脑水肿,应给予皮质类固醇和甘露醇等减轻水肿的药物。中毒可能引起肾脏损害,严重时需要进行透析。
中毒诊断主要依据接触史和临床表现。
一、 毒物接触史:
生活性中毒,如怀疑服毒时,要了解患者的生活情况、精神状态和长期服用药物的种类,身边有无药瓶、药袋,家中药物有无缺少等,估计服药时间和剂量。对一氧化碳中毒要了解室内炉火、烟囱以及当时同室内其他人员的情况。怀疑食物中毒时,应调查同餐进食者中有无同样症状发生。职业中毒应询问职业史,包括工种、工龄、接触毒物的种类和时间、环境条件和防护措施,以及工作中是否曾发生过事故等。
二、 临床表现:
对突然出现发绀、呕吐、昏迷、惊厥、呼吸困难、休克而原因不明患者,要想到急性中毒的可能性。原因不明的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周围神经麻痹、肝病患者也要考虑到中毒的可能性。
急性中毒患者如有肯定的毒物接触史,要分析症状与体征的特点,出现时间和顺序是否符合某种毒物中毒临床表现的规律性。要进一步根据主要症状和体征,迅速进行重点而必要的体格检查,观察神志、呼吸、脉搏和血压情况,进行紧急处理。病情允许情况下,要进行系统而认真的检查。如考虑有有机磷杀虫药中毒时,要注意呼吸有无蒜味、有无瞳孔缩小、肌纤维颤动、支气管分泌物增多和肺水肿等。鉴别诊断排除其它疾病的可能性以后,才能得出急性中毒的诊断。
三、 实验室检查:
急性中毒时,应常规留取剩余的毒物或可能含毒的标本,如呕吐物、胃内容物、尿、粪、血标本等。必要时进行毒物分析或细菌培养。毒物分析虽很重要,但不能等待检查结果报告后才开始治疗。对于慢性中毒,检查环境和人体内毒物的存在,有助于确定诊断。
一、 治疗原则
1. 立即脱离中毒现场;
2. 清除进入人体内已被吸收和尚未吸收的毒物;
3. 如有可能,选用特效解毒药;
4. 对症治疗。
二、 急性中毒的治疗
首先应迅速对呼吸、循环功能和生命指征进行检查,并采取有效的紧急治疗措施。
1. 立即停止毒物接触: 撤离中毒现场,脱去污染衣服,清洗接触部位皮肤。可经完好皮肤吸收的毒物,用肥皂水和大量温水清洗皮肤和毛发,不必用药物中和。毒物溅入眼内,应立即用清水彻底冲洗。局部一般不用化学拮抗药。
2. 清除体内尚未吸收的毒物:
① 催吐:患者神志清楚且能合作时,让患者饮温水300~500ml,然后自己用手指、压舌板或筷子刺激咽后壁或舌根诱发呕吐。如此反复,直到胃内容物完全呕出为止。也可用药物催吐。处于昏迷、惊厥状态,吞服石油蒸馏物和腐蚀剂不应催吐。吞服腐蚀性毒物,催吐可能引起出血或食管、胃穿孔。空腹服毒者要先饮水500ml,再实行催吐。
② 洗胃:洗胃应尽早进行,一般在服毒后6小时内洗胃有效。即使超过6小时,由于部分毒物仍可滞留于胃内,多数仍有洗胃的必要。但吞服强腐蚀性毒物的患者,插胃管有可能引起穿孔,一般不宜进行洗胃。此外惊厥患者进行插管时,可能诱发惊厥;昏迷患者插胃管易导致吸入性肺炎,洗胃应慎重。食管静脉曲张患者也不宜洗胃。
③ 导泻:洗胃后灌入泻药以清除进入肠道内的毒物。一般不用油类泻药,以免促进脂溶性毒物吸收。导泻常用盐类泻药,如硫酸钠或硫酸镁15g溶于水内,口服或由胃管注入。硫酸镁如吸收过多,镁离子对中枢神经系统有抑制作用。肾功能不全、呼吸抑制、昏迷患者以及磷化锌和有机磷中毒晚期者都不宜使用。
④ 灌肠:除腐蚀性毒物中毒外,适用于口服中毒、超过6小时以上,导泻无效者及抑制肠蠕动的毒物(巴比妥类、颠茄类、阿片类)。灌肠方法:1%温肥皂水5000ml,高位连续多次灌肠。
3. 促进已吸收毒物的排出
① 利尿:静脉滴注葡萄糖液可增加尿量而促进毒物的排出;少数毒物如苯巴比妥类,可
应用作用较强的利尿剂如呋塞米;碳酸氢纳使尿液碱性化,促进弱酸性化合物离子化排出。急性肾功衰时,不宜用利尿方法。
② 供氧
③ 血液净化:血液透析,一般中毒12小时内透析效果好;血液灌流:血液流过装有活性炭的灌流柱,毒物被吸附后血液再输回患者体内。
4. 应用特殊解毒药
① 金属中毒解毒药:螯合剂,常用的依地酸钙钠(EDTA Ca-Na2)、二硫丙醇(BAL)等。
② 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解毒药:亚甲蓝(美蓝)用于治疗亚硝酸盐、苯胺、硝基苯等中毒
引起的高铁血红蛋白血症。
③ 氰化物中毒解毒药:一般采用亚硝酸盐-硫代硫酸钠疗法。
④ 有机磷农药中毒解毒药:阿托品、碘解磷定(PAM)。
⑤ 中枢神经抑制剂解毒药:纳洛酮。
5. 对症治疗
大众版
欢迎参与大众版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