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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
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确定,由卫生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全国妇联、广播电影电视部、经济贸易部、国家民委联合发布通知,每年4月25日为“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以后每年全国都在这天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参加与计划免疫工作有关的宣传活动,对推动我国的儿童计划免疫工作起到很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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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确定,由卫生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全国妇联、广播电影电视部、经济贸易部、国家民委联合发布通知,每年4月25日为“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以后每年全国都在这天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参加与计划免疫工作有关的宣传活动,对推动我国的儿童计划免疫工作起到很大作用。政府领导支持下,通过广大卫生人员的努力,先后于1988年以省为单位、1990年以县为单位、1995年以乡为单位相继实现儿童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和麻疹疫苗免疫接种率达到85%目标。
由于实施儿童计划免疫工作,过去严重危害儿童健康和生存的白喉、百日咳、麻疹等计划免疫针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2000年经世界卫生组织确认我国已达到无脊髓灰质炎区的要求,2002年进一步将乙型肝炎疫苗纳入儿童计划免疫,全国计划免疫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我国目前已经将脊髓灰质炎疫苗、白百破联合疫苗、麻疹疫苗、卡介苗、乙肝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部分省还将乙脑疫苗、流脑疫苗纳入了免疫规划。按照国家免疫程序,所有儿童都必须全程接种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所有疫苗。
近日,国务院颁布《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条例要求“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条例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接种单位对儿童实施接种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做好记录。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儿童离开原居住地期间,由现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负责对其实施接种。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未依照规定查验预防接种证,或者发现未依照规定受种的儿童未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我国免疫规划工作的现状并不乐观。2004年卫生部组织在全国开展计划免疫评审,调查的273个县中,卡介苗有11个县、百白破联合疫苗33个县、脊灰疫苗28个县、麻疹疫苗37个县接种率均低于85%:“四苗”(指卡介苗、百白破联合疫苗、脊灰疫苗、麻疹)全程接种率低于85%的县有74个,占调查县总数的27.11%;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在部分地区进展缓慢,有72个县乙肝疫苗接种率低于85%,儿童出生后24小时以内接种乙肝疫苗的首针及时接种率低于60%的有9个省。另外,流动人口的预防接种问题日渐突出。目前全国流动人口数量逐年加大,人员流动性强,地方政府还没有建立起对流动人口有效的预防接种管理机制,加上多数流动儿童来源于经济较为落后的偏远地区,儿童家长又缺乏必要的预防接种知识,有的甚至拒绝接种,在一些地区流动儿童的免疫接种率大大低于本地儿童,导致出现麻疹等疾病流行,这种现象即使在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也不能幸免。近年来一些地区出现了对计划免疫工作认识淡化、管理不善、队伍萎缩、经费投入严重匮乏等现象,造成接种率有所下降,计划免疫工作出现滑坡的危险。
在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中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儿童免疫规划的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提高各级政府对免疫规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计划免疫审评中发现的工作难点,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落实各项配套措施,大力宣传实施免疫规划保护儿童健康的重要意义,提高社会各界对预防接种工作的认识,倡导全社会重视、关心儿童免疫规划工作,创造良好的预防接种工作环境。通知还要求在流动人口集中地区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开展针对流动人口的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宣传点和对流动儿童开展查漏补种活动,将预防接种有关知识告诉流动儿童家长,同时使有关部门能够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流动儿童的免疫接种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流动儿童的常规免疫接种纳入到当地卫生部门的管理工作中,切实做好流动儿童免疫接种工作。通知各地要发动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包括乡村级从事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在农村地区,特别在边远、贫困、城乡结合部等既往预防接种工作薄弱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将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宣传到每一家每一户,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积极主动参与到儿童免疫规划工作中。
婴儿出生以后,随着一天天长大,原体内由母体传给的免疫力(即抵抗疾病的能力)就逐渐减弱或消失,因此,必须适时地给儿童进行预防接种,以增强儿童防病能力,维护儿童健康成长。
目前主要使用有10种疫苗,可预防12种传染病:
麻疹疫苗:免疫持久性良好,按期接种,可预防麻疹。
脊髓灰质炎疫苗(简称脊灰糖丸):一种口服疫苗制剂,接种安全,可有效预防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症)。
百白破制剂:是将百日咳菌苗,精制白喉类毒素及精制破伤风类毒素混合制成,可同时预防百日咳、白喉和破伤风。
卡介苗:可用于预防结核病。
乙脑疫苗:可用于预防流行性乙型脑炎。
流脑菌苗:专供预防A群脑膜炎球菌所引起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之用。
乙肝疫苗:目前使用基因工程乙肝疫苗,这种新一代乙肝疫苗具有安全、高效等优点。乙肝血源疫苗已停止使用。
甲肝疫苗:用于预防甲型病毒性肝炎。流行性腮腺炎活疫苗: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风疹疫苗:用于预防风疹。
我国目前施行的计划免疫主要是对1周岁儿童进行卡介苗、脊灰糖丸、百白破制剂、麻疹疫苗和乙型肝炎疫苗的基础免疫及以后的加强免疫,按照规定的儿童免疫程序,孩子在1周岁以内必须依次打8次防疫针,口服3次糖丸疫苗,在1岁半至2周岁、4岁、7岁时仍需加强免疫,打5次防疫针,服2次糖丸疫苗。根据实际防病工作需要也有将乙脑疫苗和流脑菌苗纳入计划免疫程序管理,定时、定点接种。
由于各人的体质不尽相同。接种疫苗后出现的反应轻重也有所不同。为减少或减轻接种反应,在接种前掌握儿童体质情况,如发现儿童有过敏史,有癫痫(羊角疯)等脑病史,或有免疫缺陷症(疫苗接种后体内不能产生免疫力)等禁忌症,就不能接种。如儿童患有湿疹、疥疮等皮肤病,正在发高烧,患有其他疾病尚未痊愈,营养不良,体弱等,暂时也不能接种,待恢复健康以后再接种。
孩子在打防疫针前,家长要给孩子洗一次澡换件干净衣裳,向医生说清孩子健康状况,经医生检查认为没有接种“禁忌症”方可接种。孩子打过防疫针以后要避免剧烈活动,对孩子要细心照料,注意观察,如孩子有轻微发热反应,一般在1—2天就会好的,如反应加重,应立即请医生诊治。
打过预防针要让孩子适当休息,不要做剧烈运动,不要吃辣椒等刺激性食物,暂时不要洗澡,有时小孩会发生“接种反应”,如轻微发热,精神不振,不想吃东西,哭闹等,一般都不严重。只要好好照料,多喂些开水,很快就会好的。极个别的孩子可能会发高烧,可请医生看,给予对症治疗。
保偿是带保险性质的有偿服务。计划免疫保偿就是承担保偿的卫生单位,向愿意加入的7岁以下儿童收取少量的保偿费,与儿童家长签订保偿合同,保证按计划免疫程序适时地为入保儿童接种有关疫苗,以控制相应疾病的发生。在儿童入保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入保儿童万一发生相应疾病,不但可以及时得到优先诊治,而且由保偿者付给一定数量的赔偿费。
计划免疫保偿是一种承担健康安全为主,承担发病风险为辅的卫生经济管理形式。它的推行,可以保证儿童按计划有效地接种各种疫苗,杜绝漏种、重种的现象,保护儿童不受或少受传染病威胁。儿童一旦患病,可以及时得到诊治,最大限度地减少致残或致死。
1990年第4届主题 使全国免疫接种率达到85%以上
1991年第5届主题:儿童的权利与机会——免疫、消灭脊髓灰质炎
1992年第6届主题:消灭脊髓灰质炎,开展乙型肝炎疫苗接种,保护儿童健康
1993年第7届主题:社会参与——消灭脊髓灰质炎
1994年第8届主题:1995年——全国消灭脊髓灰质炎
1995年第9届主题:无脊髓灰质炎世界
1996年第10届主题:普及儿童免疫,向孩子们献出一片爱心
1997年第11届主题:让每一个未免疫的儿童得到免疫
1998年第12届主题:免疫——孩子健康与家庭幸福
1999年第13届主题:乙肝——健康的大敌,疫苗——预防的武器
2000年第14届主题:免疫——关注流动人口中的儿童
2001年第15届主题: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
2002年第16届主题:为了孩子健康注射乙肝疫苗
2003年第17届主题:乙肝疫苗--献给新生命的爱
2004年第18届主题:免疫接种,预防乙肝
2005年第19届主题:实施免疫规划,保护儿童健康
2006年第20届主题: 同样的权利,同样的健康—关注流动儿童预防接种
2007年第21届主题: 让每个儿童都能按时接种疫苗是各级政府的责任
2008年第22届主题: 预防接种,健康的保障
2009年第23届主题: 及时接种疫苗,人人享有健康
2010年第24届主题: 消除麻疹,控制乙肝,你我共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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